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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结项申请的通知


教务〔20206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教材建设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启动2020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教材必须与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相对应。

2.教材主编须为本校教师。有同类建设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范围

本次教材建设重点支持数字化教材、案例式教材、在线课程配套教材等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形态教材,校企合作开发、创新创业、跨专业类等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以及乡村教师培养、通识教育“优雅计划”培养适用教材;鼓励编写配合我校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教材。

修改内容少于原版30%的再编或再版教材不得申报;成果为专著、翻译或编译教材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做好选题规划和申报组织工作。

2.申请人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

3.教务处组织评审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4.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四、经费资助

1.出版发行经费:项目建设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行的教材(含纸质教材和数字化教材),出版发行经费由学校全额资助。

2.立项经费:获批项目中,教材类型和成果形式为数字化教材的给予2万元立项资助,其他教材给予1万元立项资助。立项通过先拨付50%的经费,达到结项要求、验收通过的再拨付另外50%

3.经费使用参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有关规定,经费报支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经费可用于前期拍摄、出差调研、图书资料等,不得用于劳务费支出。

五、出版资助申请程序

本次立项通过的项目,可申请出版经费,相关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报《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2

2.提交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教材样书(电子版)

六、结项或延期申请程序

1.结项成果为纸质教材的,应在扉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注“本书获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立项资助”字样。同时再提交正式出版书籍2本,教务处拨付另外50%立项经费。

2.若申请延期,只需填报《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延期申请表》(附件3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教材项目建设采取先立项、再建设的方式,结项截止时间为2021630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1个月由教材主编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2.对未通过结项或无故不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再申请教材立项。

八、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20202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本科生教材立项的纸质材料送教务处综合科(科技信息楼南1314),电子文档发至56235773@qq.com

 

 

附件: 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 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资助申请表(2021年7月6日).doc

 附件3 闽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延期申请表.docx

                                                                         教 务 处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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