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3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附件1)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厅通知,我校最多可申报2项。各教学单位请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2.申报要求详见福建省教育厅通知(附件2)和《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工作方案》(附件3)。
3.请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推荐项目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4.请于2020年6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科技信息楼南1313)
(1)《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word版本电子版);
(2)《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版本电子版)。
附件:
1.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3.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4.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5.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
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