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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6]163号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排课、调停补课管理规定》(闽南师大〔 2016 〕258号)规定,为了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科学、规范地安排课程,现将排课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理论排课周数为18周,上课起止周为01-18,请按照校历安排执行。

二、请在12月16日前完成公共必修课的计划任务安排,2017年元月5日前完成各专业课程的计划任务安排(操作过程:从“教学计划管理”中的“教学任务管理”的“计划任务安排”完成“任课教师< 含实验教师>、场地要求、合分班、起止周”等信息维护).< 含实验教师>

三、排课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2017年元月13日。

四、通识教育课程的排课时间:2017年元月1—6日,各教学单位在该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申报的通识课程的时间地点安排(操作过程:从“智能排课”中的“其他课上课时间地点安排”的“校选修课安排”中完成时间地点安排);教务科完成各机关部门申报的通识课程的时间地点安排。

五、公共必修课程的排课时间安排(根据实际可能调整):

开课单位

公共课名称

系统自动

排课时间

各开课单位

调整时间

体育学院

大学体育

已排好

大学英语教学部

大学英语

 

12月14-21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

12月21日

12月21—26日

军事理论教研室

军事理论

12月26日

12月26日- 30日

教育科学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师口语、教师语言、书写技能、教育基本原理、青少年发展心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验)

 

12月31- 元月6日

排课期间请密切关注教务科工作群的通知

六、专业课程的排课时间:元月6日为系统自动排专业课程时间(需要系统自动排课的院系主动和教务科联系);元月7-13日为专业课程排课时间。

七、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机关专职行政岗位的教师不得在上班时间上课,机关岗位的双肩挑教师只能安排周一上午及周五下午上课,请各学院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双肩挑教师名单见附件1;

八、根据有关规定,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必须达到100%,请各院系务必安排教授职称的教师为本科生上课;

九、排课应科学、合理,具体要求如下:

1.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尽量考虑不同学科、类型课程和每日上课课时分布的均衡;

2.授课相同对象前提下,同一课程在同一单元时间内连续排课的最多节数不超过3节;

3.尽量避免第7、8节安排理论课程;

4.公共必修课及专业课(理论)应避免晚上、周四下午及周末排课;

5.通识教育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晚上上课;

6.考虑每位教师授课时间的均衡,每天不能在同一班连排四节课,一天一般不能安排超过四节课;

7.因学校校区较大,12节与34节、56节和78节上课地点就近安排,避免课间休息时间短而造成迟到情况。各位教学秘书务必检查班级及教师课表,如有发现问题,请及时调整或上报,如因客观原因无法调整的,因事先向教师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8.教室安排原则:计划内课程排课原则上使用学生所在单位教室;计划外课程(如通识教育课程)排课原则上使用教师所在单位教室,机关单位(含教师教育学院)开设的计划外课程排课随机使用各教学单位场地;排课应尽量减少教室的流动性;

9.需要借用场地的,需征得场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用于排课;

10.鉴于教学活动的严肃性,课程表一经排定后不得随意变动。

11.课程排任课教师时,尽量避免使用“待定”,如排课时确有必要的,应在下学期开学二周内予以更换,如未按时间更换的,教学工作量不予核算,课程表证明不予出具。

十、各教学单位编排完课程表后,应认真核对,同时通知任课教师在选课系统上查询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十一、应校档案馆存档要求,需各教学单位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本单位所属教师、教室、班级的课表分别打印盖章,上交教务科,以便统一整理上交档案馆。

十二、请各单位教学秘书在下学期开学二周内将教师周课时数统计表(附件2)、教室周课时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科(综中306)。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1.教师周课时数统计表

2.教室周课时数统计表

3.行政机关岗位的双肩挑教师名单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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