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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务〔201958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顺利修订和实施,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1977)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与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同步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须编制教学大纲。

二、编制依据

1.各专业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

2.《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附件1);

3.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

4.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

三、具体要求

1.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应编制统一的课程教学大纲。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单独编制课程教学大纲,未独立开设的实验教学内容与理论教学内容统一编制。

3.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4.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公共性课程见附件2,专业课见附件3)。如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

5.根据《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文件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且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四、工作安排

1.各课程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确定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由课程组负责人或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形成初稿。如该课程只有一名授课教师,则由教研室召集相关几门课程授课教师共同研制。

2.各开课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或建议修改,最后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审定。

3.通识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公共性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编印大纲合订本后发放到学院。

4.专业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由学生所在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公共性课程除外)顺序汇编成册(汇编封面模板见附件4)。

五、材料提交

1.因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公共性课程请于58日前完成大纲“课程目标”部分,以开课部门为单位填写《公共性课程课程目标汇总表》(附件5),将电子稿发到邮箱jxyjk@mnnu.edu.cn

2.各开课部门71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公共课开课部门请将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邮箱(同上)各教学单位于910日前将专业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分专业印制成册,送一份到教务处教研科存档。

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含已开课程和新开课程)都必须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归属学院的通选课程教学大纲由学院收齐后在71日前统一发送到教务处邮箱(同上);归属机关、教辅单位的通选课课程教学大纲由授课教师在提交开课申请时一并提交到教务处。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2.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公共课)

3.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专业课)

4.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封面模板

5.公共课课程目标汇总表

 

 教务处

  2019424

关于编制2019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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