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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教务〔201959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维护

为保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体现培养方案在前、教学计划执行在后的逻辑顺序,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之前务必做好培养方案维护工作。

培养方案维护就是将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毕业要求)毕业最低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学位课程、各学期课程信息、各模块学分要求等信息录入教务教学管理系统

培养方案由课程开课部门维护,即专业课部分由专业所在学院维护,公共课部分由公共课开课部门维护。

201620172018级培养方案维护工作在518日前完成(此前已完成维护工作的专业不必再次维护)

2019级培养方案录入信息2019版培养方案执行,各学院请624日前完成维护工作

特别说明:为规范课程代码管理,方便学生毕业审核,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课程代码32001160100)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代码32002160100)两门课程全校必须使用统一代码,课程信息已由教务处录入“通识部”课程库(各教学秘书有查看权限),请各学院直接落实教学任务。

二、教学计划执行

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中维护完成后,可直接继承到“教学计划执行”(可全部继承或分学期继承),然后再进行“教学任务落实”。

所有教学计划中的课程都应做好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跟培养方案不一致的情况,在任务没有落实前,可通过“教学计划执行更改申请”进行调整。调整要求如下:

变更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信息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修改;变更通识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信息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修改。课程一经开课,不得随意删减或调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请625日前完成。

三、教学任务安排

学期执行计划确定后,开课学院应做好任务落实工作,具体要求是:在“教学任务落实”中维护课程的合分班、任课教师、场地要求等信息。课程落实完毕,需先进行“排课数据初始化”,再进行“人机交互排课”。

排课后如果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直接在“人机交互排课”中调整;更改任课教师的,通过“调课管理”进行调整;改变合分班情况的,应先删除上课时间及地点,然后重新进行任务落实。

开学两周后,不再调整课表,具体执行中仍需调整的,应由学院教学秘书或者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申请调课。

四、教学进度计划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编制本科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的暂行规定》(附件1,闽南师大〔201978),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填写教学进度计划,填写格式要求规范统一(附件2)。

教学进度计划中的上课学时应与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计划学时保持一致,课程中包含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环节均须填写。教学进度计划是各项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计划完成教学学时,不得出现缺课少课现象。

任课教师应在910日前完成教学进度计划编制工作,经开课部门审定后分别送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保管。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通知、督促教师及时编制教学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在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有关的问题请与教研科联系(电话:2593103),与教学任务安排(排课)有关的问题请与教务科联系(电话:2525918)。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编制本科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的暂行规定

2.闽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模板(下载地址:http://jwc.mnnu.edu.cn/info/1022/2194.htm

 

 

教务处

  2019424

 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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