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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补充通知


教务〔2021〕11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本科教学有关工作安排补充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上课、考试与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1.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补9月20日(星期一)的课。

2.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放假,10月4日至7日照常上课,寒假提前一周放假。

3.2021年12月26日前考查课结束,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元月7日期末考试(其中元旦照常放假,不安排考试)。

4.2022年元月8日开始放寒假。

二、教学安排

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学安排,决定从9月14日起至国庆前(国庆后是否继续线上教学再另行通知)统一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工作,教师居家进行线上教学,学生线上上课。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进度的调整工作,确保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1.原则上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按教学管理系统中排定的时间开展线上教学,可采取直播、录课等方式,避免学生学习冲突。确因课程特点、硬件条件限制及教师自身原因,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如体育类、艺术类、实验课、上机课等,任课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延期开课申请。请各学院于9月13日21点前完成《闽南师范大学线上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填报。

2.任课教师可利用自建在线课程或引用线上优质课程开展线上教学,可借助超星学习通、爱课程、智慧树等教学平台和腾讯课堂、腾讯会议、QQ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同时借助微信、QQ等其它即时通讯工具,做好学生线上答疑、讨论等指导工作。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可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信息化建设科林老师,联系电话:2522312。

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个教学平台,课程组老师应共享教学设计和资源。课程组应通过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进行远程集体备课,结合课程特点探讨线上教学设计,实现优质资源和宝贵经验的共享。

3.学生申请辅修、补修、重修课程时,各学院之间要及时沟通,确保学生能及时线上申请及线上跟班学习。

4.本学期公共课(除大学体育)和第二专业主干课程的补考基本完成,专业课和大学体育课程尚未完成的,由开课学院在9月20日前按照线上方式组织考试。

三、实习实训管理

1.对于尚未安排实习、实训的学生,全部暂停开展实习、实训。因疫情防控导致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的问题,各学院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可酌情调整实习实训教学方式,经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2.对于已经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到“不出实习单位、不流动”。在学校未通知返校前,校外实习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学院要持续跟踪掌握在校外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四、教学质量管理

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线上教学方案,严格课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实时掌握教师线上开课情况及学生在线同步学习的情况,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确保教学期间师生沟通渠道的畅通。

教务处将与各教学单位协同配合,建立及时有效、科学互动的教学信息传达和反馈渠道,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同时,学校教学督导与各学院督导将对全校线上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随机查看教师授课情况,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学院和学校分管领导。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线上教学信息供各级督导进行线上教学检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保障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的质量实质等效。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线上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3日



 闽南师范大学线上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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