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综合性、问题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科技、政策、文化含量的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或创业实体。该项目分为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科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生态等重大问题,从自身兴趣和身边问题入手,紧密结合专业知识,自主提出研究课题或独立承担教师研究子课题,形成完整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链条,最终撰写出具有理论、政策、文化含量的研究报告或研发设计出具有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国家级项目资助10000元/项,省级项目资助5000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2.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国家级项目资助10000元/项,省级项目资助5000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3.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项目组自身研发或经授权的具有科技文化含量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的创业实体项目。对于符合创业条件的项目,国家级项目资助50000元/项,省级项目资助5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由主持人申报,团队人数5人以内(含5人),参加人员须是我校19级、20级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学生。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本科学生。
2.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导师成员)。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1名。
3. 未结项的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4. 项目主持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项目成员在项目立项后同期只能参加1项,项目指导教师同期最多指导2项。
5. 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或其他学院组织的项目雷同。
三、我校可申报1个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有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可结合“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填报表格中“所属重点领域”一栏。
四、申报安排
1.各学院及时通知1、2年级(19级、20级)学生相关申报事宜,通过开展项目申报交流会等方式对拟申报学生进行指导培训。
2.拟申报项目的学生提前组建团队、联系导师、酝酿选题、填写申报书《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1式2份),于6月2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务科相关老师。
3.各学院教务科收集整理《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1式2份),提交学院“大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排序,“大创工作领导小组”请认真填写“大创预申报项目评分表” (1式1份,无需交电子版),学院按分配的预申报项目数进行筛选,并按排名顺序填写《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1式1份),请6月3日前将三份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77122557@qq.com,纸质盖章交科技楼北1314陈老师处)。
4.学院应将指导教师意见及“大创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复印存档并及时反馈给项目主持人,以便于其后期的网上项目填报。
5.大创各类表格在教务处实践科网站均可下载。
2021大创各学院预申报项目数.xlsx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学生填写)(交两份).doc
大创预申报项目评分表(交一份).xlsx
(除“所属重点领域”一格外所有项目必须填写)2021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交一份).xls
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doc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