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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9192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附件3)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将我校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19-2021年,教育部将认定4000 门左右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6000 门左右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000 门左右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2021年,福建省将建成五大“金课”1200门,其中省级精品混合式和线下课程500门、精品实践课程100门。

本次申报一流课程分为三类: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分类进行校级立项,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基本原则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课程建设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2.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3.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4.贯彻课程思政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课程建设的全过程,在课程思政、专业思政中创造性地实现“两性一度”。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申报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可以不受此条限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从事一线教学的在职教师,一年内有离职、挂职、出国、长期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得申报;近三年内发生教学事故者不得申报。

4.课程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推荐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5.每位教师限主持申报1门一流本科课程(只能从“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四、具体要求

(一)线下一流课程

是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1.基于慕课(MOOC)、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开放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智慧教学辅助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2.线上课程推荐选用中国大学慕课平台上的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或者有希望申报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的自建课程,已认定的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可登录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查询(http://www.chinaooc.cn/front/index_online.htm)。

3.使用外校课程的,要得到该课程的合法授权,并得到供课方的教学支持与资源更新等服务。授权需要付费的,由教务处统一结算。

4.已有的在线开放课程的讲授视频、配套数字化学习资源以及申报课程团队自己录制的讲授视频等能覆盖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

5.课程的教学过程性数据,如在线测验和作业情况、讨论与答疑情况、互动与交流情况等,将作为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认定的重要依据。

(三)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 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经费支持

获校级立项的课程,每门划拨建设经费2万元;

获省级培育课程的,每门追加1万元(累计3万元);

获省级立项的课程,每门追加2万元(累计4万元);

获省级认定的课程,每门追加3万元(累计5万元);

获国家级认定的课程,每门追加8万元(累计10万元)。

六、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国家级“金课”建设要求,有针对性地动员、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2.有申报意向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排序上报。

3.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择优立项,发文公布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名单,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七、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请于1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技信息楼南1313,电话2593103),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书:《闽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与纸质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2.附件材料:10分钟“说课”视频(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和其他支撑材料。说课视频与其他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

视频以外的附件材料按清单顺序与申报书合并装订(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说明:如果申报课程获校级立项并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应按省级或国家级申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必须真实,需要教务处盖章的由教务处统一加盖。

3.《闽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mnsdjyk@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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