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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教务〔202077

 

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学院教学督导组

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加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报送2020-2021学年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督导组成员基本条件应符合《闽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闽南师大【20182号)文件第二章第五条相关规定。

2.学院督导组成员人数依照《闽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闽南师大【20182号)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相关规定外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学院督导成员,加强学院督导队伍建设。

3.处级领导不建议担任学院督导组成员。

4.请各学院在912日前将闽南师范大学2020-2021

年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科技楼南13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k@mnnu.edu.cn

5.名单汇总后将以发文形式公布,如无特殊原因,学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需向教务处书面报备。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报送表

教 务 处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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