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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本科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教务〔2019174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深入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通知》(闽教高〔20165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五批本科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优先支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以及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具有学科优势的专业核心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课程主讲教师应是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学术造诣的一线教师。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课程团队应能保持队伍稳定,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二、建设任务

1.课程获批立项后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完成课程设计、教学视频拍摄任务,课程建设标准按照《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执行。

2.课程拍摄完成后由学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课程应在学校指定的课程平台上线运行;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3.课程上线运行后,课程团队应积极利用线上课程开展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基本要求

1.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并带领团队完成课程立项、建设、发布和后续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

2.课程内容应注重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学研究改革成果;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第三方权益。

3.课程正式上线后,应保证每学年都在学校指定的课程平台上运行;课程团队应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与维护,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线上答疑、资源维护等工作。

四、政策支持

1.教学视频拍摄、制作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2.校级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每门课程划拨2万元建设经费。其中50%用于购置课程建设必要的图书、资料或课程团队成员参加学习、交流、调研、培训等;另外50%可作为课程团队成员的劳务补贴。

建设经费分两期拨付:课程拍摄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其中50%,可以发票形式报支;课程在学校指定课程平台上线运行一期后,以劳务费形式报支另外50%经费。

3.对运行效果好的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获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每门课程追加经费3万元(累计5万元)。

4.课程上线后,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实施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可适当减少传统课堂讲授学时(不减少教学工作量),减少的学时不得超过原学时的四分之一,且首节课须为线下见面课。

5.对未按期启动建设工作的课程、验收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课程、建成后不积极上线运行的课程,学校取消其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资格,并收回已划拨经费。

五、申报评审

1.各教学单位积极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部署工作,动员、鼓励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申报。

2.有申报意向的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学院组织初审。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立项建设课程。

六、材料提交

各申报课程负责人请于20191028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电子版到邮箱mnsdjyk@163.com(以“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1.闽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Word格式电子版);

2.闽南师范大学第五批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林景生

址:科技信息楼南1313

话:0596-2593103


附件:

    1.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闽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3.闽南师范大学第五批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1017

   关于开展第五批本科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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