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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教务〔201960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附件1,闽南师大〔201979号),现将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申报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需工作满一年以上)及以上学历;鼓励倡导通识教育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学术视野宽广的高级职称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鼓励团队授课,课程负责人需上满总学时的3/8;指定主题的团队课程需继续开设。

2.申报材料

任课教师需填写《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2)、编制《本科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

已开课程直接提交纸质课程申报表,新开课程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课程教学大纲提供电子版。

二、学分及上课安排

1.每门通识课程总时数为16学时,学分数为1学分。

2.通识选修课安排在第613周开课,上课时间为第910节(晚上),每周2学时。因故调课时,最晚应于第16周结束课程。

3.线下课程选课学生数达到30人(含)以上方可开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不超过2门课程,每门课程不超过3个教学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100人。

4.校内教师线上课程选课学生数达到30人(含)以上方可开课,每门课程每学期最高选课量为500人。

5.学院指定主题的团队课程要求每个学期至少开一个时间段,且1学年学生总人数需达到160人以上。

6.2019级开始,《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代码3200116010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代码32002160100)两门课程全校采用统一课程代码。课程信息已录入通识部(开课部门),全校共用,各学院可以直接落实教学任务。

两门课程均采用线下教学;课程仅面向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学生选课;由学院安排教室;教师工作量由各学院核算。

三、课程教学大纲

    下学期开设的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含已开课程和新开课程)都必须编制课程教学大纲。

归属学院的通选课课程教学大纲由学院汇总电子稿统一提交到教务处;归属机关、教辅单位的通选课课程教学大纲由授课教师在提交课程申报表时一并提交到教务处。

四、时间安排

1.任课教师于522日前完成课程申报和材料提交工作(提交的材料包括《课程申报表》和《课程教学大纲》)。归属学院的任课教师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归属机关、教辅单位的任课教师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请于52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教务处,纸质版送科技信息楼南1313,电子版发邮箱jxyjk@mnnu.edu.cn

1)《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

2)《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新开课程汇总表》(附件4);

3)下学期本学院开设的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

3.教务处汇总全校新开课程提交给学校通识教育课程指导委员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2.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jwc.mnnu.edu.cn/info/1022/2195.htm

    3.本科课程教学大纲(通识教育选修课)

    4.闽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新开课程汇总表

 

 

校通识教育课程指导委员办公室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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