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办〔2022〕12号
闽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关于调整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闽南师大办〔2022〕10号)文件精神,对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分管教学校领导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 教务处副处长
委 员:
文科组
彭金发(组长) 肖模艳(副组长)
刘 冰 刘建华 刘晶辉 陈彩虹 陈 斌
卓 颐 胡鸿影 洪照耀 侯曙光 廖章庭
理工科组
陈跃辉(组长) 尤秀丽(副组长)
肖 青 郑艺梅 王宇野 曾剑斌 蔡志源
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张国广(组长) 费 鹏(秘书)
闫 格 陈 凡 巫文佳 杨天隆
周锦荣 袁东斌
信息安全督导员:杨国伟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任期两年。
闽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