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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2018104

 

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开学第一周(2018910日—914日)

新生正式上课第一周(2018917-921日)

二、检查方式

期初教学检查分校院两级进行,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巡查为辅;学校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视频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请各学院在本学期正式上课前务必对教室、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新学期教学设施运行顺畅。检查内容包括体育设施、实验(训)室仪器设备、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各学院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维护与处理。

(二)教学秩序检查

1.各学院领导应组织人员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外聘教师)本学期所任教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材料的准备情况,以确保新学期授课质量。

2.各学院认真组织检查第一周上课的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

3.各学院检查学生教材领取情况,检查教材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漏订等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综合科(科技楼南区1314)联系,联系人:吴海云,电话:2591353

4.各学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尤其是执行教学任务、授课计划与课表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若存在上课时间、教室安排发生冲突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确保教学秩序有序进行。

5.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组由学校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检查开学初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学院教学准备情况及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抽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

6.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

 

2.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于910日下午5:00以前将当天上课课程任课教师到岗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科技楼南区1317室)。学生出勤情况由各学院自查备案。

    3.凡违反教学秩序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学院须依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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