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2020〕3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校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6项(推荐2项申报省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推荐申报省级),具体立项名单见附件。
各立项项目应按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研究和建设,以取得预期成果。校级项目按0.6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按学校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推荐上报项目如果获批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将追加经费支持。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2.闽南师范大学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闽南师范大学
2020年4月22日
闽南师大〔2020〕32号-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校级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