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2017〕13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7〕48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评出 “地方高校“校所企”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协同培养体系研究-以闽南师范大学化学一级学科为例”等22项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闽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高等教育)
2.2017年闽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基础教育)
闽南师范大学
2017年5月31日
闽南师大〔2017〕133号-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