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6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立项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闽南师大〔2016〕59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39号)相关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2019年度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其中21个项目达到结题条件,同意结题,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项目所在单位应做好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发挥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和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对申请延期结题和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加强管理和督查,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工作。已经结题的项目,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结清项目经费。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名单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
教务〔2019〕67号-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