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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67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综合性、问题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科技、政策、文化含量的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或创业实体。该项目分为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科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生态等重大问题,从自身兴趣和身边问题入手,紧密结合专业知识,自主提出研究课题或独立承担教师研究子课题,形成完整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链条,最终撰写出具有理论、政策、文化含量的研究报告或研发设计出具有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国家级项目资助10000/项,省级项目资助5000/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2.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国家级项目资助10000/项,省级项目资助5000/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3.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项目组自身研发或经授权的具有科技文化含量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的创业实体项目。对于符合创业条件的项目,资助国家级项目10000/项,省级项目资助5000/项。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由主持人申报,团队人数5人以内(含5人),参加人员须是我校14级、15级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学生。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本科学生。

2.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导师成员)。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1名。

3. 未结项的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4. 项目主持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项目成员在项目立项后同期只能参加1项目,项目指导教师同期最多指导2项。

    5. 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或其他学院组织的项目雷同。

三、申报安排

   1.各院系及时通知12年级(14级、15级)学生相关申报事宜,通过开展项目申报交流会等方式对拟申报学生进行指导培训。

   2.拟申报项目的学生提前组建团队、联系导师、酝酿选题、填写申报书《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12份),于415日前交所在院系教务科相关老师

3.各院系教务科收集整理《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12份),提交院系“大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排序,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11份),请422日前将两份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312415408@qq.com,纸质盖章交综中307黄老师处)

 4.大创各类表格在教务处实践科网站均可下载。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学生填写).doc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各院系教务科填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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