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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施方案(闽南师大〔2022〕131号)


一、大赛宗旨

   贯彻全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在课堂教学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我校课程思政 建设。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理念为引领,聚焦教学创新、掀起学习革命,引导我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培养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努力造就一批教学名师,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大赛目标

  (一)落实以本为本。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优化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

  (二)打造教学创新标杆。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成为“德高”“学高”“艺高”的名师,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推进智慧教育。提高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模式改革,推动信息化手段服务高校教育教学。

  (四)强化学习共同体。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鼓励学校以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基础,建设学习共同体,形成传帮带机制,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三、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培养一流人才

四、大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程序严谨、规范;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提升教学创新能力;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相结合;坚持课程思政、注重教书育人。

五、大赛赛制

   根据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分为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别三个赛道进行。

六、参赛对象

(一)我校在职教师,且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主讲教师近五年对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二)主讲教师须完成学校和所在教学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主讲教师及团队教师成员不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五年内未出现过教学事故;大赛期间违反课堂教学秩序者取消比赛资格。

七、大赛的组织与评审

教学创新大赛每年组织一次

(一)初赛,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校赛的要求自行组织,择优推荐参加校赛。

   (二)校赛

    1.课堂教学评审

    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另文通知。

    2.材料评审

   参赛教师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书。参赛教师基本情况、课程教学创新情况等(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表格详见附件1)。

(2)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需反映参赛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3)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全面体现课程教学的创新成效,注重体现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明确说明课程教学创新解决了教学中的哪些“痛点”问题,注重问题导向;第二,突出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全面反映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的创新思路、举措、效果及反思,注重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第三,通过基于数据、案例等证据的可靠分析,说明问题解决的情况和效果,并分析其推广应用的价值。

(三)校赛事项

   每年10月启动,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奖与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奖。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10%30%40%

(二)优秀组织奖。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教师参与度高、竞赛成绩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组织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九、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一等奖的给予奖励0.5万元,二等奖的给予奖励0.3万元。省级、国家级获奖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教学类业绩奖励方案》执行。若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就高级别奖励认定。

十、获奖项者的义务

获奖者应在下一年度积极承担创新大赛参赛教师的培训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

(二)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三)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闽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办法》(闽南师大〔2014〕2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书.docx

     2.附件2 闽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docx

     3.附件3 闽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教学大纲.docx


 


 

 

 

 

 

 

 

 

 

 

 

 

 

 

 

 

 

 

 

 

 

 

 

 

 

 

 

 

 

 

 

 

 

闽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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