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及
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实习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实习总结工作及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工作
(一)评选比例
1.优秀教育实习生(不含实习支教学生):按各学院教育实习总人数的20%评定。
2.优秀专业实习生:按各学院专业实习人数的10%评定。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每个学院限推荐1位。
(二)评选程序
1.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学生实习成绩、表现及指导教师评价等综合考核,择优推荐。
2.学院初审:学院本科实习工作小组按照评选比例确定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复核推荐材料,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公布。
(三)奖励办法
获评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
二、总结与自评
1.实习总结:各专业需召开实习工作座谈会,汇总学生的反馈意见,形成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实习概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典型宣传:鼓励学院组织优秀实习生分享会,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先进典型。
三、材料报送
(一)学院总结材料:
1.学院实习总结(附件1)。
2.学院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优秀实习生材料:
1.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3)。
2.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材料: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5)。
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习实训科(科技信息楼北1314室),电子版统一压缩,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届毕业实习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5244302@qq.com。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孟俊丽 联系电话:13365009158
附件:1.学院实习总结
2.学院实习情况汇总表
3.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4.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5.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闽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