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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通报 第二十八期(2025)


十届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十届非师专业职业技能竞赛

赛事通报    第二十八期

各学院: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凡在“两赛”中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均可获得1学分,集体奖每名成员均获同等级学分,艺术类可充抵美育学分,申报时间为当年12月。

凡获此条件者,可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教务科申报(必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千人诵获奖团队可由学院团委指定专人申报,必须填写获奖成员名单)。

注:下半年“推普周”(季)各项比赛不列入学分。



教务处

2025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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