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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部署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5〕30号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部署本科教育教学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2021—2025年)》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 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2023-2024 年,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我校开展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现将评估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各有关单位在收到评估报告反馈之后,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 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

二、落实整改任务。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指导、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开展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台账销号”方式,对整改任务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每项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原则上,需在评估结束 2 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三、明确工作任务

1、整改工作将分配到各单位,具体分工见附件1。

2、请各单位明确整改工作人员,加入“2025年审核评估整改工作”QQ群(1022314920)。

3、问题清单中每条问题对应一份整改方案(模板见附件2),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5日前将方案的纸质版由单位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科技信息楼南区13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k@mnnu.edu.cn。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清单。

附件2:整改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5 年 2 月 28日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清单.xlsx 

 附件2:整改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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