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迎来新一轮的创业项目入驻,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请之前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的所有项目,在收到此通知书 15日内,撤出所有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场所内的所有物品,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