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1号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本科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本科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2月27日 -3月3日
二、检查安排
1.检查方式
教学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视频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2.检查内容
(1)教学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正式上课前务必对教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环境卫生及通风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新学期教学设施运行顺畅。检查内容包括体育设施、教室桌椅、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各教学单位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维护与处理。
(2)教学秩序检查
①各教学单位领导应组织人员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外聘教师)本学期所任教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材料的准备情况,以确保新学期授课质量。教师课堂教学严禁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等言论。
②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检查上课第一天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
③各教学单位检查学生教材领取情况,检查教材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漏订等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综合科(科技楼南区1314)联系,联系电话:2591353。
④各教学单位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尤其是执行教学任务、授课计划与课表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若存在上课时间、教室安排发生冲突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确保教学秩序有序进行。
⑤学校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组由学校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附件1),主要检查开学初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教学单位教学准备情况及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抽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
⑥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由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3.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
(2)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务必于2月27日下午5:00以前将当天上午上课课程“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科技楼南区1317室)。学生出勤情况由各教学单位自查备案。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初教学检查安排
2.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初教学检查安排.docx
附件2 闽南师范大学本科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