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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更高效便捷地服务于学校教职工教务处在学校官网办事大厅开通了开具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的服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内容

“闽南师范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可查询、开具个人近年来的本科教学类业绩,经教务处审核、盖章后的“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可用于职称评聘、年度和聘期考核等。

  1. 操作流程

    1.登录“闽南师范大学网上办事大厅”:闽南师范大学官网——统一门户——新网上办事大厅。

    2.进入“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页面:直通部门——查看更多——教务处——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办理入口。

    3.查询教学业绩:点击“办理入口——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即可查询本人近年来的本科教学类业绩(暂未录入平台的除外)。

    4.开具教学业绩证明:

    1)申请人可对页面显示的项目进行核对,也可删除不需要的项目,确定后点击“提交”。

    2)教务处相关科室及负责人于每周二下午周四下午对已提交的业绩证明进行集中审核。

    3)审核流程完成后(“办件查询”状态为“完成”),需要盖章版纸质证明的教师请于每周三上午每周五上午到教务处综合科(科技信息楼南1314)领取(无需申请人打印)。

    简要流程图如下:

    三、相关说明

    1.教务处在处理教学业绩数据过程中已力求精准,但因为所有数据均为人工统计,难免会有少量数据出现偏差。如果确认数据有误,请到教务处相关科室核实。

    2.本证明只提供“项目成员排序”前12(含负责人)的教学业绩,项目排序为第13及以后的成员不予显示;指导学生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材立项等教学业绩暂未录入平台。如果确实有需要,请到教务处相关科室另行开具证明。

    3.教务处每周二下午、每周四下午集中审核,有需要办理业绩证明的教师请留意时间安排,非集中审核时间原则上不受理。

    4.教务处只提供一式一份纸质版业绩证明(加盖教务处公章),需要多份业绩证明的教师请自行复印。

    5.“本科教学类业绩证明”主要用于教师个人职称评聘、年度和聘期考核等工作,无此需要的教师请勿点击“提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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