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9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地信息更新
若教学场地信息有变更的,各教学单位须在排课前在教务教学管理系统中对划归本单位托管的教学场地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相关规定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
教学任务落实是指在系统中对课程的合分班、任课教师、是否选课、场地要求、排课要求等一系列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相关规定见附件2,附件3。
特别提醒:开课单位在分配授课任务时应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对于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等,应安排高职称高水平师资授课。课程任课教师落实情况应经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议无误后方可录入系统。
三、课程时间、地点的排定
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需进行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的排定。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相关规定见附件2。
特别提醒:开课单位应严格遵守排课相关规定,合理分配课程时段,不得集中排课。
四、选课名单的处理
课程排定后须对每门课程的选课名单进行处理,确保学生名单准确无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相关规定见附件2。
五、各单位排课时间及进度安排
课程类别 |
排课单位 |
课程名称 |
时间安排 |
通识必修课 教师教育必修课 |
体育学院 |
大学体育 |
已完成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大学英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6月21-24日 |
军事理论教研室 |
军事理论 |
6月25-6月29日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师教育必修课 |
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验) |
6月30-7月3日 |
商学院 |
创新创业基础 |
7月4-5日 |
第二专业主干课 |
各开课学院 |
20、21级跨选课 |
7月6-7日 |
|
各开课单位 |
圆山校区大学数学、 心理健康教育线下课程 |
专业课 教师教育选修课 |
各开课学院 |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教师教育选修课 |
7月8-14日 |
通识选修课 |
各开课单位 |
通识选修课(线下课程)、 形势与政策 |
7月15-16日 |
特别提醒: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排课与调课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1]162号)规定:课表最迟应在正式开学前一周排定。需要微调课表的单位请于2022年8月18日前完成操作,逾期将关闭排课系统。
六、排课工作说明和纸质课表的提交
排课完成后,各排课单位在开学二周内提交《**学年**学期**(单位名称)排课工作说明》(附件4)。说明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单位所属教师、教室、班级课表一并提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排课是一项极其严肃、重要的工作,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高效、准确、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排课工作相关操作流程及要点
2.排课规定及注意事项
3.行政机关岗位上课教师名单一览表
4.**学年**学期**(单位名称)排课工作说明
5.闽南师大〔2021〕162号 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排课与调课管理办法
教 务 处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排课工作相关操作流程及要点.docx
附件2:排课规定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3:行政机关岗位上课教师名单一览表.docx
附件4:学院排课工作说明模板.docx
附件5:闽南师大〔2021〕162号 闽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排课与调课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