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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本科教学工作方案


                                教务〔2022〕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

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2022年2月21日(周一)起正式上课。

二、教学准备

根据校历安排,2月21日起开展本科教学各项工作,请各任课教师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返校并做好有关教学准备。同时,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好课程,认真做好课表的编排及检查工作,确保学生、教室、教师课表不冲突,课表准确无误。

2.各教学单位应对各门课程(含公共课和专业课)的任课教师(含外聘)加以摸排确认。若个别任课教师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及时返校到岗的,应制定预案,确保本学期各门课程均有相应师资承担。

3.落实各类课程选课名单配置,确保上课学生名单准确无误。

4.2月19日前做好教室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检查教室的桌椅数量是否能满足教学需要,需要报修的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

三、教学安排

1.全校通识选修课选课及上课时间以开学后教务处下发的选课通知为准,其余课程按教学执行计划进行。

2.教师授课方式以线下教学为主,原则上教师、学生均须按课表排定时间地点上课。各开课单位要提前摸排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返校上课的教师情况,确保每门课程均有师资承担,并不断完善教学工作预案,保证线上教学可随时启动,线上线下可随时切换。

3.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协调好返校与暂缓返校学生的课程教学安排。针对小部分学生因疫情影响而暂缓返校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要统计好名单并及时告知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通过在线视频同步直播教学、教学实时录屏文件分享等方式确保学生实现同步上课,保障正常教学进度。

4.各教学单位可适当调整实习、实训进度安排,避免安排学生到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开展实习、实训。同时,制定可行的方案,保证实习、实训的有效时间,并按计划完成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实习单位要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防控保障。

四、考试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195号)的安排,补考将于2月24日-3月13日期间举行。请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补考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因疫情暂缓返校而无法参加线下补考的学生情况,实现同步线上补考。对因疫情暂缓返校的教师,其课程补考的阅卷等问题由学院自行制定解决方案。同时,各学院应做好考生体温和健康监测,提前制定考试应急预案,确保补考顺利进行。

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课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教学督导与各学院督导,将对全校教学常规工作分片区进行检查,并结合视频监控随机查看教师授课情况,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学院和学校分管领导。




                                          教 务 处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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