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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补充通知(二)


教务〔2021138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1〕35号)《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补充通知》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学安排,决定从10月4日起(具体切换教学模式的时间另行通知)继续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工作,教师居家进行线上教学,学生线上上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线上课程开设管理

1.原则上本学期计划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开课,尽量不要延期到下学期,以免下学期教学任务过重,学生课业压力过大。确因课程特点、硬件条件限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如部分体育类专业课、艺术类专业课、实验实践操作课等,任课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延期开课申请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学院汇总后向教务处报备。若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线上授课任务的,开课单位要统筹安排任课师资,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2.本学期计划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目前已完成选课工作,将于第六周(10月4日)开始上课,请任课老师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3.对于学生申请辅修补修重修课程、学生跨年级跨校区上课等特殊情况,各教学单位要主动思考、创新思维,及时解决问题,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掌握线上教学开课情况,并于9月29日上午11:00前完成《闽南师范大学线上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具体填报办法参见表格内说明。

二、充分发挥教师主体作用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的教学主体作用以及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坚持立德树人,创新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改革,依托各类在线课程资源,利用慕课、在线课程等形式,因课制宜开展线上教学,保证教学任务落实。要充分利用平台进行学生学习行为数据分析,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保证线上教学质量。

目前省教育厅已在门户网站推出了包括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在内的1187门优质课程,免费供学校选择使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好在线课程资源,组织教师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资源进行线上教学,运用好在线教学工具开展签到、投票、选人、抢答、随堂练习等课堂活动,以及线上讨论、答疑辅导、在线作业和在线测验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加强任课教师与授课班级学生的联系与协调工作,畅通师生联系渠道。原则上每门课程均需创建班级联系QQ群等(群查找方式设置为允许被搜索)以便及时传达教学通知,分发教学资料,在线辅导等。

三、进一步完善教学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课程管理,及时掌握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进度情况,根据课程教学进度以及线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思考。要充分考虑因疫情防控暂缓返校、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学生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同专业、不同类别学生的特点和学业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本科线上教学方案。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确保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线上实习、实训,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训中心及项目开展实践教学。

四、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教务处将继续与各教学单位协同配合,建立及时有效、科学互动的教学信息传达和反馈渠道,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并与学生处、团委加强合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学习质量的监控,引导学生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学习效果。

校教学督导委员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课程平台、课程QQ群号等信息开展线上教学督导检查,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联系群或平台等要接受督导委员进入督查的申请,同时对线上教学课程上课平台的调整应提前报备教务处质量科。

各学院应持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积极开展线上教学巡查等教学督导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线上教学课堂纪律,指导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灵活教学方式方法,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线上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9月28日

 闽南师范大学线上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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