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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务〔202020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过程中的专家建议以及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际运行情况,学校决定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微调,开展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1);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

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附件3);

4.《闽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附件4);

5.《闽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附件5);

6.《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课实施办法》(附件6);

二、微调内容

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与2019版相比,需要微调的内容如下:

1.师范类专业

已通过或已顺利开展师范专业二级认证的专业,请在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按照师范专业三级认证标准进行修订。

2.劳动实践课

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专业统一在“集中性实践环节”中设置《劳动》课,课程性质为必修课(课程代码为32001060100),计1学分、48学时。

3.教育实践学时

因系统操作需要,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时间≥18周,统一计10学分、180学时。

4.专业修读指南

本部分为2020版培养方案新增内容,主要介绍毕业基本条件、课程修读说明等应向学生补充说明及专门指导的事项。各专业可在参考模板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5.公共性课程安排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大学物理及大学物理实验请根据开课部门要求(附件7)进行安排。

三、其他要求

1.如果2020版培养方案与2019版相比,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等方面无变化(增加劳动实践课除外),该培养方案经专业所在系讨论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即可。

2.新增专业培养方案、与2019版相比变化较大的2020版培养方案,需要按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制作流程制(修)订(包括开展调研、组织专家认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等)。调研材料、《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意见表》(附件8)等支撑材料由学院存档。

3.各专业在确定“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对应矩阵中通识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等公共性课程所对应的毕业要求和关联度时,根据《公共性课程课程目标汇总表》(附件9)确定。

4.所有专业(含2020年开始招生的新专业)均须提交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师范专业分“三下、四上”两批参加教育实践的,应编制两套培养方案。

5.各学院请派专人审核培养方案,报送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内容准确严谨、无错别字、各项数据正确无误、排版格式协调统一。编制培养方案务必使用最新模板(师范类专业模板为附件10,非师范类专业模板为附件11,大类专业模板为附件12)。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请于20206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科技信息楼南1313),电子版发到邮箱mnsdjyk@163.com

1)《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格式电子版请发邮箱;纸质版请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低学分汇总表》(附件13excel格式电子版)。

2.各学院请于2020622日前将2020级培养方案录入教务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内容包含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毕业要求)、毕业最低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各学期课程信息、各模块学分要求等。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18版)

    4.闽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5.闽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6.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课实施办法

    7.公共性课程安排要求

    8.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意见表

    9.公共性课程课程目标汇总表

    10.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师范类专业)

    11.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非师范类专业)

    12. 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大类专业)

    13.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低学分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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