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86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教40条)》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补充修订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包含服务面向、基本素养、服务领域、职业特征和人才定位五大要素,要明确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行业、岗位和工作内容,以及毕业后5年左右不同时段的职业发展预期,表述要明确、精准,并对培养目标进行指标点分解。具体可参照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最新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与评估相关要求。
二、毕业要求。各专业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要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维度对学生毕业要求加以列举,表述系统,逻辑严谨,层次清晰。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在学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具体可参照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最新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与评估相关要求,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
三、课程设置。坚持以学生中心和产出导向为原则,面向能力培养,注重知识应用。根据毕业要求、认证标准等,明晰课程体系构建逻辑,合理设置课程比例,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和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度,每门课程能够实现其在课程体系的作用。
四、支撑作用。明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厘清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结合专业实际,认真填写“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对应矩阵和“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对应矩阵。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在本轮已修订方案总学分不变的前提下按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格式要求(见附件)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并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xyjk@mnnu.edu.cn。
附件: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