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
关于公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闽南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召开闽南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授予2017届4844位同学学士学位,授予22位同学辅修学位,授予往届37位同学学士学位。
其中,吴燕妮等466位同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何淇等379位同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周娟娟等443位同学获教育学学士学位;李凌云等1115位同学获文学学士学位;陈婷等78位同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黄欣等687位同学获理学学士学位;邱丽萍等949位同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徐守琴等103位同学获农学学士学位;黄欣等435位同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王欣宇等226位同获艺术学学士学位;罗颖等22位同学获辅修学士学位。
闽南师范大学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