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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6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2027学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

2025、2026级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可申请转入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二、转专业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转专业工作,包括拟订工作方案、接受咨询、组织考核录取等。

2.学院成立专家库,考核前一日通过抽签确定评审专家,组成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

3.当年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转专业考试的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转专业工作。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9月29日-10月7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考试大纲),方案包括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材料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各专业的转入专业计划数为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学院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在系统设置转专业条件(操作说明见附件1),并将工作方案(含考试大纲)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纸质版需由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于10月8日10:00前交至科信楼南1316,联系电话:0596-2525918。

2.发布通知(10月9日-12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考试大纲)并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3.学生申请(10月13日-15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学生打印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见附件3),然后扫描或拍照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

4.资格审核(10月16日-22日)。转出学院、招就处资格审核。

5.组织考核并公示(10月23日-11月17日)。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工作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其中,笔试考试统一安排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面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后报备给学务科。考核结束后转入学院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入学生,确定转入名单并公示3日。转入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对转入学生名单进行确认,并将《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4)、转专业情况说明与公示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需由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学校审议(11月18日-12月4日)。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并上报分管校领导。

7.行文公布(12月14日-20日)。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行文公布。

四、其他说明

1.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休学创业、参军退役等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办理时间不受限制,其办理程序按照《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2.学生报名转专业前,应详细了解意向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习内容和方法,充分考虑自身对新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再确定转专业意向。

3.转专业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期末考试,遵守学习和考试纪律,不得无故缺课或缺考,否则以旷课或缺考论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学生并做好后续工作。


 附件1. 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操作说明.docx 附件2. 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说明.docx 附件3. 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docx 附件4. 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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