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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的通知


闽南师大〔201715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755号)的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单位评审推荐、专家组审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我校2017年度教改项目共49项获批准立项,其中一般课题34项(含推荐省级教改3项),重点课题15项(含推荐省级教改7项)。现将本次教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从学校下文公布教改立项之日算起)。立项一年后,教务处将组织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按既定计划开展工作,并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所承担的研究任务。

本次立项项目经费分配如下:重点课题每项经费为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经费为0.5万元。教改项目凭下发的经费本报支,并由各教学单位领导审批。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闽南师范大学

201767


   闽南师大〔2017〕152号-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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