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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闽南师大〔2019〕109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健全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推进一流本科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规划

(一)总体规划

通过启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一流专业建设。积极引导各专业明确定位、强化特色、提升质量、争创一流,实现一流专业建设目标。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三年规划,力争到2021年建设20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形成国家、省、校三个层次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

(二)分年度规划

1.2019年:新增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

2.2020年:新增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

3.2021年:新增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

三、建设原则

1.坚持育人导向。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2.对焦社会需求。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产出为导向,遵循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原则,对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注重内涵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应围绕专业内涵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整合学科专业资源,深化专业改革内容,全方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4.突出示范引领。通过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引领带动其他专业主动整合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形成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5.分类重点支持。重点支持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战略新兴专业,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国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以及入选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的专业。

四、建设内容

1.培养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等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课程建设。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建设五大“金课”为抓手,依托课程教学团队,优化知识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3.实践教学。开展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基地、实践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4.项目建设。加强与专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本科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本科特色专业、(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规划教材、优秀特色教材、教学改革项目等。

5.成果培育。发挥优势特色专业的基础作用,充分整合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果及资源,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前沿问题,深入挖掘内涵,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提高应用价值,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6.接受认证。各专业要以专业认证工作为抓手进行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具有以产出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和持续改进三大基本理念,反映了当前国际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对于引导和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

五、建设要求

(一)学校层面

1.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积极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4.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二)学院层面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培养目标明确,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本专业人才培养优势。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教师师德师风良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4.实践教学突出。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体系,融合共享实验实践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推动实践基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培养与需求对接、研究与教学互动。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师在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集群合力。

6.课程体系合理。构建质量高、特色强的课程体系,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质量,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

7.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六、建设点申报

(一)建设点申报要求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执行。

(二)建设点申报程序

1.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公布通知和要求。

2.专业所在学院根据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专业申报。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入围专业。

5.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拟建设专业。

6.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省教育厅或公布校级建设点名单。

七、建设目标

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各专业应紧密结合教育部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要求,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建设期结束,各专业建设点项目原则上应实现以下目标。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请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达到福建省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和要求,被确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3.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学校组织的审核验收,被确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八、建设分工

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过程管理,专业负责人(带头人)负责具体实施。

1.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评审、立项或推荐上报、检查验收;建设经费的分配和管理等。

2.专业所在学院主要职责。负责专业建设点的初审和推荐;对建设点项目的指导和督查;经费使用的审批与监管等。

3.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专业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与协调。

九、保障措施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一流专业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宏观指导。其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处理一流专业建设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事务。

2.学校根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及学校经费预算情况,划拨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支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分期拨付、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3.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业建设管理小组,全面理解落实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一流专业建设与管理的政策,组织各专业实施一流专业建设任务。

4.学院要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做好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效益。

5.学校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跟踪,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建设点,实行淘汰制度,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将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倾斜并充分赋权,为专业发展增强活力,切实保障专业建设点单位顺利推进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


 闽南师大〔2019〕109号-闽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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