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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二四年上半年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做好二○二四年上半年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语函〔20231号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函》(闽语函〔20143号)及《闽南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管理规定》(教务〔20221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年第二学期(2024年上半年)报名、培训及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研究生、教职工。

二、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并督促其参加培训。”

根据闽价[2004]195号、闽价费[2012]414号及《闽南师范大学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闽南师大[2014]45号)文件规定,普通话培训费标准为学生56/人,教师112/人;测试费标准为学生25/人,教职工50/人。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再考师生可不参加培训,只交测试费。

三、报名程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1.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26日——33日晚上10点前。 报名流程:①226日——33日晚上10点前在校内网登录选课系统(http://jwxt.mnnu.edu.cn/jwglxt/xtgl)②点击“报名申请”,再点击“考级项目报名”③进入报名界面,在名称栏目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④点击同意后,输入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后提交报名。

2.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学院有关报名、缴费及联络工作。研究生、教职员工报名时间:226日——38日,报名地点:信息科技大楼13楼北区1314

四、缴费办法:各学院经校语委办核对名单无误后,按要求以学院为

单位到校财务处缴费。原则上不为考生逐个出具发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出具收款票据。如考生确实需要发票(用于报销等),可向校财务处申请发票。

五、培训时间:待定,课程表及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测试时间:待定。

七、测试地点:校逸夫楼一楼“普测”中心。

八、“普测”成绩查询网站:http://dep.fjzs.edu.cn/yy/index.html(校语言文字网“成绩查询”)或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特别提示:全国统一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测试管理工作。考生如果已在其它考点报名,则同期不能在我校测试站再次报名。如考生报名信息无法录入系统,则需延迟到下一次重新报名。

 

 

 

 

教务处

20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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