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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的通知


教务〔202085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基于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开展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0-2021学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

我校所有获批省级、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育或立项的课程必须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鼓励学校自建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在开展线上教学(学校自建开放课程必须在平台开课运行)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学校获批立项的省级、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学校自建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见《闽南师范大学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一览表》(附件1)。

二、开课流程

1.获批立项的省级、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需使用外校线上课程,立项课程负责人应与拟使用的线上课程教学团队及课程所在平台联系,获得该线上课程的合法授权,得到供课方的教学支持与资源更新等服务,并在该线上课程所在平台建立MOOC或SPOC(该MOOC或SPOC课程负责人为立项课程负责人)。授权需要付费的,由教务处统一结算。

2.课程负责人及时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由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课程计划、排课时间、排课地点等。

若未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会影响今后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国家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通知中均已明确要求提供教务系统排课截图)。

3.课程负责人明确具体开课事宜后,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审批表》(附件3),在正式开课两周内(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在2020年9月11日前、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在2021年3月12日前)将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审批表交教务处教研科。

4.课程负责人做好开课平台的课程维护和管理工作。已开课的要做好下次开课准备;首期开课的要做好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料上传、建课、作业测验上传、线上教学活动开展等教学内容;使用外校线上课程的要提前与开课平台及课程负责人沟通,做好引进课程的使用、开课和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运行要求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符合《福建省高校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具体运行要求如下:

1.开课课程应具备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并向学生公布,主要包含:

(1)课程教学视频、课程简介(包含课程概述、课程大纲等)、授课目标、教学要求、参考资料等;

(2)明确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计划),含具体的线上线下教学安排等;

(3)明确学生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等;

(4)明确成绩认定和考核方式等。

2.课程教学目标要求如下: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目标应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学生学情相适应,着力体现能够批判与反思、能够应用、能够分析、能够综合等高阶性的能力要求。

(1)课程体现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的现在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

(2)课程体现相关领域先进的理论与技术。

(3)课程体现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的目标。

(4)课程体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目标。

3.线上、线下学时分配比例和考试要求如下:

(1)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必修课最高可安排1/4、教师教育课程最高可安排1/3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必须采取线下考试,考试试卷难度不能降低。

2)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最高可安排1/2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其余时间安排线下实体课堂见面课,可安排线上考试。

4.成绩认定要求如下:

课程负责人应严格成绩管理,专业课(含必修课和选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课程的线下实体课堂学习成绩占比不低于60%(含线下考试),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的线上学习成绩占比不超过70%(含线上考试)。

5.线上教学活动要求如下:

课程团队应做好课程的线上教学活动,定期发布通知公告,及时督促学生学习,及时发布作业测验,及时答疑,定期与学生讨论交流,引导师生、生生互动讨论与学习,做好线上期中期末考试等。

应当依托在线教学平台、智慧教学工具完整地记录在线教学过程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重视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以持续改进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6.线下实体课堂教学要求如下:

1)实体课堂授课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安排执行,学院应组织督导听课评课;

2)课程的第一次课应安排线下授课,告知学生课程要求、授课计划、学习方式、考核标准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3)实体课堂应实现翻转,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授课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转课堂形式,如启发式、辩论式、探究式、分组研讨式等,鼓励老师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翻转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

4)实体课堂不得出现单一的重复播放线上视频、复述PPT等,不能脱离课堂放任学生自主活动,不能简单重复线上课程的讲授内容,应重点进行知识点的拓展、延伸,增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四、其他事项

1.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结束后,若该课程入选省级或国家级一流课程,则按上级要求继续建设。若未入选,其中使用校内自建线上课程的应继续建设,使用外校线上课程需付费获得授权的,学校不再进行经费支持。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建设,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相关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课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不断打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一流课程,带动提升学校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学校将对已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的平台运行、开课应用、教学效果、教学过程性数据等方面进行检查,立项课程在2021年6月前没有实质性开展教学的,将取消课程立项。

4.学院应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设的课程应为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未获省级或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立项的课程如需使用外校线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由授课教师与该线上课程教学团队及该线上课程所在平台联系并获得合法授权,授权所需经费由学院给予支持。下一批校级线上线上混合式课程立项要求申报课程至少开课2期且有相关数据支撑。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一览表

      2.福建省高校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3.闽南师范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审批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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