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附件1),现将我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充分调研,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确定拟申报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的专业必须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
2.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填写专业备案材料。
填写注意事项:
(1)登录平台(网址gdjy.moe.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
(2)进入平台后,选择“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点击进入后第一页教务处已填写和上传的内容请不要修改;
(4)其中“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待学校审议后再上传实际审议意见。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2)相关要求和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3.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6月5日前完成平台填报,导出专业备案申请表,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教研科(科技信息楼南1313),电子版发邮箱mnsdjyk@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务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