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30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专业布局,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及《闽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改革方向和专业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现将2020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倡导申报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的专业。
2.“四新”导向。围绕国家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要求,积极申报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形成的新兴专业。
3.标准导向。确保申报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基本要求。
4.特色导向。鼓励申报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1.学院根据当前专业建设及规划情况,初步确定拟申报专业(同时确定拟撤销专业,撤销专业应确认已无在学学生方可申请)。已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为目录内专业,未列入的为目录外专业。
2.学院成立“新增专业论证小组”,对拟申报专业开展调研,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生源状况和未来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暂时按2019年版申报表填写,教育部2020年申报表格如有变动再作调整)。
3.学院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在充分调研、全面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4.学校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初审、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专业名单。
5.经学校批准同意申报的专业,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待教育部申报通知下发后及时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登陆方法和填报要求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科(科技信息楼南1313,电话2593103),逾期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版)(附件5,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word格式电子版);
特别说明:其中“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申报师范类专业请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师范类专业)》(附件6)、非师范类专业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非师范类专业)》(附件7)填写。
2.2020年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闽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6.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师范类专业)
7.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非师范类专业)
8.2020年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