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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教务〔201893

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加强课程的实践性,重视实验课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开放性实验室是指时间、内容、对象都开放的实验室。各实验室必须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以及自身特点和具体条件逐步对学生实行开放,并不断增加开放的时间、空间和实验内容。

2、根据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各实验室在现阶段应结合自身条件,确定开放的时间和内容。开放的实验教学内容为以下几个层次: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实验项目可分必做、选做和自拟三种。

3、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场所等向学生公布,所有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都必须实行预约(预约方式由各学院、部门自定)。

4、开放实验室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等做好设备、材料等实验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条件。实验室在开放期间须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开放情况记录。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书面材料。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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